学院党委要求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作风
       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落实中央、省、市有关文件精神,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,院党委决定进一步精简会议,提高办事效率。一是要增强会议的计划性,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。党委会、院务会和全院性的工作例会必须提前下发会议安排表,提交党委会、院务会讨论研究的事项,承办部门必须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方案,全院性工作会议须经院党委或行政批准方可召开。二是要坚持精简会议、开小会、开短会的原则,可口头或电话布置的任务,原则上不召开会议。三是部门召开的会议,如有必要,只邀请主管院领导出席。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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